淺述完善僧格以樹公眾形象(釋界象)
淺述完善僧格以樹公眾形象 釋界象 佛教傳入我國已有二千多年,能流傳至今,就是因為有了戒律為準繩,釋尊以律法攝受僧眾,把住持佛法的責任交托給「僧伽」。戒律是攝受僧眾的向心力,廣大的僧眾,雖然賢愚不齊,有了戒法可守,才能各安其分,彼此融洽為道。學修並進,調伏身心。所以佛陀特別注重戒律的存在與守持,戒律便是佛陀最後的遺教。因此,佛教僧伽應加強自身建設,即:信仰建設、人才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道風建設。修六度四攝,隨順眾生「以戒為師」完善僧格。「僧」是佛法三寶之一,以弘法為家務,以利生為事業,是佛陀崇高思想品德的繼承人,是弘揚佛法的核心力量。僧人的一言一行,必須合乎經、論、律的原則。使信眾從僧人的和善、真誠、慈悲、謙虛、無貪等崇高的德行上,看到佛教美好的形象。印順導師說:「有了律治的僧團,無慚無愧的犯戒者,在大眾的威力下,便不能不接受制裁;和樂清淨的僧團,能淨化身心而得自身的解脫;不忽略社會,不忽略自己,在僧團中實現自由,而佛法也就達到了『久住』的目的。」 紹隆佛種、教化眾生是僧人的神聖使命,只有具備相當的佛學知識,融會貫通世間法,才能契理契機善度眾生。所謂:「知外學,乃能制諸外道。」因此佛教僧伽綜合素質的提高是適應時代發展的重要環節,作為繼佛慧命的僧人,應勤學五明:即聲明、工巧明、醫方明、因明、內明,提高僧伽綜合素質。在實際修行中,體驗真理、證悟真諦,培養出學修兼備、自利利他,具有綜合素養高素質的現代僧伽,以五明弘教,內明興教,應機說法,加強對居士團體的指導和凝聚力。充分發揮佛教僧團的「六和」精神,促進「社會和諧」的功用。 構建「和諧社會」,是以淨化人的心靈,提高人格素養為基礎,而遵守社會公德,減少自私自利的思想行為,尊重、關愛他人,從而達至一種「和諧」狀態。「和諧」思想是中華燦爛文化的一部分,《易傳》提出了「太和」觀念,「太和」觀念包含著自然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以及自我身心的和諧;《論語》也提出了「禮之用,和為貴」的著名理念。而今的「和諧」又有了新的理念,它是高度融洽、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誠信友愛、公平正義、充滿活力,在競爭中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共同發展,維護文明的多樣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世界。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學佛首先要學習做人,所以佛教注重內修自我完善,自利利他。提倡「六和」精神,是營造「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道德資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和合、安樂、清淨,是僧團的三大美德,故此佛教極力提倡「六和」精神,即: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見和同解,這「六和」精神,是大家和諧相處、互相尊重、清淨快樂的基礎,它不僅是佛教團體的生活準則,也可以作為普通社會一切團體的生活準則。「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是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和睦、團結、和諧關系的體現;「戒和同修」有律治的精神在內,符合和諧世界的行為規范;「利和同均」含有財富公平分配的理念,而「和諧社會」正是公平、利益均衡的世界;「見和同解」是追求人們基本倫理價值觀念是一致的。 2005年9月15日,胡錦濤主席在聯合國60周年首腦會議期間,契時契機提出構建「和諧世界」的倡議,發表了題為《努力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的重要講話。胡主席這一國際關系嶄新理念的提出,引起全球的重視和關注,國內外學術界也相繼召開相關的主題進行研討。2006年「世界佛教論壇」在我國成功的舉辦了「和諧世界,從心開始」為主題,引起了世界佛教徒的強烈共鳴,中國佛教的地位在世界各國得到提升,世人矚目。中國佛教自「改革開放」以來,得到了全面的恢復與發展,在佛教蓬勃發展的今天,如何進一步加強佛教自身建設,發揮佛教的社會功能,《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應「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因此我們佛教界首先要把愛國與愛教結合起來,努力挖掘和發揮佛教的積極因素,做到與社會主義相適應;提升中國佛教良好的公眾形象,促進社會和諧。 二千多年前,佛陀成立僧團,就以身行、語言、思想、心意、法制、經濟為民主平等的「六和」原則,樹立了佛教的慈悲平等風范。它不僅是建立僧團的重要基礎,也是人類追求社會和平的根本,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遵紀守法、互相包容、理順情緒、化解矛盾正確處理人際關系的「六和」精神,更應該被提倡和發揚光大,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大悲周遍、利他的精神,是佛教大乘佛法的要領。諸佛菩薩的行為,都體現了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以利益眾生為己任,在利他中成就自己。因此僧伽應關懷社會,救度眾生。在人類社會發展中有許多的責任是我們佛弟子所應履行的:諸如世界各國所呈現的社會問題、政治沖突、暴力、色情、吸毒、生態環保等方面都是我們佛教所應關心的。同時,現代化進程中本身產生的問題必將會增加對宗教信仰的需求。眾所周知,佛法圓融的精神可以起到淨化人心、調節現實社會的道德價值沖突、指導生活、提升世俗生活品質的良藥妙方。 身為佛教徒,應本著「無我」的精神,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以實際行動來關懷社會,將眾生的需要當作是自己不容推卸的責任,實現「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悉離苦」的菩薩行願。具足這種利他奉獻的精神,不僅能升華、完善我們的人格,使自身得到安樂,最終獲得解脫自在;同時也能提升人們的道德水平,使人民安樂、社會安定。「利樂有情」、「愛護眾生」,是行菩薩道的真諦,佛教團體應在慈善公益中多做奉獻。現在世界許多貧困地區,還存在著求學、看病、交通等諸多困難;還有天災人禍,如每年的颱風、水災、乾旱等自然災害,佛教團體在捐助貧困學生求學、資助興辦希望小學、協助實施一些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架橋修路、建設鄉村診所、支持災區等方面都是大有可為。近年來,我國許多佛教團體在這些慈善公益事業方面做出了很大的成績,如南普陀慈善事業基金會在這方面就有許多成功的經驗。這些活動的開展可以改善佛教在人們心目中的印象,提升了佛教在社會的公眾形象,使佛教更好的溶入和諧社會發展中。 佛教自古以來就是人類精神文明的象徵,有其自己獨特的修身方式,是人類陶冶情操、化解內心沖突、淨化心靈的精神妙藥,而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從心做起,《華嚴經》云:「心如工畫師,能畫種種物。五蘊悉從心,無法而不造。」所以有人說,世間最好的藝術家,就是我們自己的心,心一變,山河大地都會為我們的心而改變,這就是心的力量。為了讓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和諧溫暖,所有佛教徒應積極行動起來,從改變我們的心行做起,完善僧格、提高素質、弘揚正法、化導群萌,為人類謀求和諧幸福的人生而努力,自淨其意,眾善奉行,為21世紀樹立起良好的佛教公眾形象。促進海峽兩岸佛教團體的互動,加強與藏傳、南傳佛教的交流,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和諧作出我們佛教界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