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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耶宗教傳播的比較看佛教僧侶的社會公眾形象(申麗霞)

《從佛耶宗教傳播的比較看佛教僧侶的社會公眾形象》

  西北大學文學院 申麗霞教授

  佛教與基督教 都是世界性宗教,具備了世界性宗教所具有的共同的基本性質和特徵。但是,因為創立地區和傳播區域的不同,一以東方世界為主 ,一以西方世界為主 ,構成了東西宗教文化的巨大差異:一為智慧型宗教,一為信仰型宗教;一重人文倫理,力求善行、內省,一重知識科學,探索未知、外構 ;一重自救,講究自力,一重祂救,依賴祂力;一為出世型宗教,一為普世型宗教(universal religion) 。但它們又同時在世界文化史上發揮著極其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在精神層面,構成了人們信仰和理性、情感和理念、生活和行為的指南,慰藉著人們心靈世界的創傷和失卻,化解著人們的精神的苦悶和焦躁。當然,其極端者,則又扭曲著人們活潑潑心力,吞噬著人們的精神生命。

  從佛教與基督教的創立及其傳播來看,佛教作為出世宗教,在向西方的傳播是失敗了,但向東方傳播,則幾乎沒有受到任何來自本土文化的抵制,即使在中國這樣具有悠久傳統的本土文化國家,佛教傳播也比較順利。它得到了精英階層(the elite level)和普通大眾(ordinary people)的普遍歡迎。佛教沒有依靠其國家的強勢力量而以自己獨特的文化精神征服了東部亞洲,成為宗教文化傳播的成功范例。 佛教除了它那強大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外,它能在中國歷史上獲得社會各階層的支持,還與佛教隊伍中一批高僧大德具有的社會公眾形象分不開。像東晉的道安、慧遠,唐代的玄奘、道宣、惠能、鑑真、義淨,明代的蓮池、紫柏、憨山、圓悟等,或開山創宗,或中興基業,或西行求法,或東渡播種,每一盛舉,都顯示出誘人的儀容風神和人格魅力,佛骨法韻,禪風禪悅,吸引著芸芸眾生的目光,震撼著善男信女的心靈,就連最高統治者的帝王公卿也無不為之傾倒,成為其追「星」一族。佛教僧侶社會公眾形象的塑造,一方面來自其自身的聰慧妙悟和勤學苦修;另一方面也從反面得益于政府幾次對佛教重大的檢汰和打擊,它迫使佛教必須注意樹立良好的社會公眾形象,否則就會失去大眾社會的擁戴和供養。所以,宗教僧侶的社會公眾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直接關乎著該宗教的存活與滅亡。

  基督教的傳播,則遠比佛教複雜和艱辛。由于早期的基督教缺少寬廣的包容胸懷,其傳播不得不時常藉助武力。特別是早期基督教適應異地文化的能力較差,致使它在東部亞洲不能拓展更廣闊的空間。如,唐代的基督教聶斯托里派(Nestorianism)——景教曾「寺滿百城,家殷景福」 、元代的也里可溫教(Arkhun)也是盛極一時 ,在蒙元統治的區域內,就有四個教區:秦尼(第11區,駐地大同,轄今晉北、烏盟、冀西北一帶)、喀什噶爾(第19區,駐地今喀什,轄南疆)、汗八里(第23區,北京,轄今京、津、冀、魯西北一帶)、唐古忒(tè)(第24區,駐地今張掖,轄陝甘寧地區)。但是,因為不能與中國傳統的漢文化相適應,聶斯托里教和也里可溫教沒有能夠在民眾——尤其是廣大的漢族民眾中扎下根來,更沒有得到漢族精英階層的青睞,在廣大的漢族區域,也沒有樹立起有如佛教高僧大德的極富感染力的社會公眾形象,因此,在遇到政治的風云變化後,便經不起一點打擊,就一蹶不振了。明代來華的耶穌會會士,吸取歷史教訓,努力適應中國傳統文化,如利瑪竇(Matteo Ricci)等傳教士就曾先剃髮、穿袈裟,後又改穿儒服,結交名士,流連上層。然而,終未能使基督教廣泛傳播。基督教再次大踏步地走入中國則是在堅船利炮的助威下返回的。但是不久,隨著中國人民對帝國主義列強入侵的激烈抗爭,基督教也再次不能贏得大部分中國人的喜愛。

  20世紀,基督新教在發展中越來越脫離傳統的教會管轄,主張信徒因信稱義,即信眾直接與上帝溝通,不需要神職人員在人與神之間做中保(Mediator),注重心靈的虔誠,而不在乎形式,故而信仰社團、集體、社區紛紛出現,牧師(Pastor)可以脫掉道袍布道,娶妻生子,與普通信眾在外表上沒有多少區別。新教完全走上了普世化的道路。

  當中國改革開放後,國門的打開,新教便以其普世化的形式湧入了中國,並呈現出蓬勃興盛的態勢。

  比較佛教與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我們發現,在前現代社會里,宗教僧侶的社會公眾形象對于宗教的生存、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在現代社會里,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作為出世宗教的佛教僧眾的社會公眾形象尤其凸顯,因為僧人外表獨特,受人矚目,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容易受到人們的監督。而普世化的基督新教,其神職人員與普通大眾一樣,不易被人注視,故其社會公眾形象遠沒有佛教僧眾的重要。而佛教又不可能走新教化的普世道路,脫掉袈裟,走出寺廟,入跡于大眾之中。因此,我以為,佛教要發展,要振興,還得要從自身挖掘和尋找潛力:1. 興辦佛學院,提高僧眾的文化素質,將信仰與理性、人文與科學、道德與法律、修持與義理等等有機地結合起來,盪除佛教中殘存的巫術迷信痕跡,真正體現智慧佛教。2. 出家僧眾加強自我約束,行住坐臥,篤實勤儉,端正簡約,不裝神弄鬼,不妄言是非,不貪圖享受,不奢侈豪華,特別是各寺廟在物質不應相互攀比,不以擁有豪華轎車(如寶馬、奔馳、凱迪拉克)、高級設備為榮,而以歷代高僧大德為楷模,樹立好良好的社會公眾形象。3. 佛教寺廟興辦營利性商業應有一定限度,尤其是出家僧眾不能直接參與經營,而要保持其莊嚴、神聖的社會公眾形象。商業活動可委托在家信眾(居士)來操作。這也是初期佛教的一個傳統。

  能做到上述三點,佛教一定會重新煥發出勃勃生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