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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構建中的佛教信仰與企業家精神

內容摘要: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社會文化日趨多元的當代中國,企業家持有某種宗教信仰日益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普遍現象。企業家精神的形成與宗教信仰的持有之間究竟存在著何種關系,既是一個重大的現實問題,也是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本文主要探討了改革開放浪潮下,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佛教信仰與構建和塑造企業家精神之間的密切關系。現代中國企業家精神與中國佛教信仰具有內在的契合性,揭示了佛教思想對于構建企業家精神以及促進現代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通過引導和推廣佛教信仰來培育和構鑄現代中國企業家精神,由此促成大批優秀企業家的成長,進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繁榮與社會的和諧發展,這正可以成為建立和健全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市場經濟改革所可資借鑑的重要途徑,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佛教信仰 企業家精神 有佛教信仰的企業家

龍欽然絳尊者說:「自心無念清淨光明,他心等六種神通悉可得,眼能見蓋障所礙之外境,無量清淨佛剎亦皆能見,心現分和空分皆清淨故,可得自在無量智慧和三摩地」[1]。回首首屆世界佛教論壇,藉由「心淨則國土淨,心安則眾生安,心平則天下平」,進而實現「新六和」的願景,提出「和諧世界,從心開始」。第二屆世界屆論壇本著智慧、中道、慈悲、寬容、和合、平等、圓融的精神,匯眾緣于一處,聚和合為一心,提出以「和諧世界,眾緣和合」為主題,反映了時代的呼聲,探討人類共同關注的問題,體現了佛教界關愛眾生、關注社會的理念,對包括宗教界在內的社會各界共同建設和諧世界,必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當今世界進入以資訊全球化、資本全球化為基本特徵的經濟全球化時代,中國的社會經濟格局,連同中國的傳統佛教信仰,都遭受著洗禮,面臨著諸多契機和挑戰。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和發展,需要一個優秀的企業家階層,而優秀企業家階層的形成,需要培育和弘揚一種健全的企業家精神。作為現代化建設最重要的實踐主體的現代企業家,他們的靈魂與品格亦即企業家精神,是市場經濟中現代精神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亦是近現代以來社會制度變遷和歷史文化嬗變相交融的產物。

黨和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家深受佛教思想的影響,成為佛教思想的虔誠信奉者和實踐者。具有佛教信仰背景的中國企業家是一個具有鮮明企業家精神的群體,是中國現代企業家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梳理佛教信仰與企業家精神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企業家積極性,對于整個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佛教信仰成為企業家精神源泉的可能

1、佛教信仰與早期經濟活動主體的歷史淵源

從佛教產生和發展的歷史來看,佛教與商業、僧團與商人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據《過去現在因果經》記載,商人是佛陀最早的皈依弟子。釋迎牟尼剛成佛,從菩提樹下站起來,即授二位商人三皈依:

爾時世尊,咒願訖己,即便受食,食既畢竟,澡漱洗缽即授商人三皈。[2]相對吠陀時代的農牧業社會[3],佛陀時期的印度社會出現了以金屬貨幣作為交易的媒介、龐大的商隊、借貸頻繁、儲蓄與投資等活絡的商業經濟現象[4],商人階級成為新興的社會力量。

釋迦牟尼敏銳地覺察到這一社會基礎的變化,肯定商人作為職業的如法性。經商是過好世俗生活的正當職業之一:

何等為方便具足,謂善男子種種工巧業處以自營生,謂種田、商賈,或以王事,或以書、疏、算、畫。[5]

另外,指導商人如法求財,為商人的經營活動設立了倫理規范。「戲求財物、非時行求財物、飲酒放逸求財物、親近惡知識求財物、常喜妓樂求財物、懶惰求財物者為非法」[6],否則,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7]。其次,為商人提供經營技巧,如:貨賣速售,大得財利」[8]、「販賣市易,教令依平,無貪小利,共相中欺」[9]。

2、佛教信仰成為企業家精神源泉的可能

佛教僧團發展至今已經有兩千五百多年歷史,其規模從最初僅在恆河流域布道的六人(懦陳如等五人加上釋迦牟尼本人),發展至今成為由遍及全世界幾億信徒組成的無數僧團。相對于悠久歷史、規模龐大的僧團,同樣作為社會組織之一的企業,是否可以從佛教的發展中破析到成功的基因密碼呢?

在佛教經典《六十華嚴》中揭示了其發展的奧秘所在:

菩薩摩訶薩,教化眾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開示甚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具足受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復次悉能讚嘆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分別解說十二緣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行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復次下佛種子于眾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不惜身命護持正法,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善御大眾心無憂惱,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是故能令三寶不斷。[10]

佛教信仰在發展過程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點的倫理道德標準和以五戒十善六度四攝為中心行為規范體系,內容極為豐富。其中 「緣起實相」、「業因果報」、「自利利他」的倫理觀更是蘊涵著深刻的經濟倫理思想,所謂「一切世間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11]

二、佛教信仰與企業家精神的內在關系

企業家精神,主要是指具有與市場經濟要求相符合的現代職業型企業家所特有的文化品質,包括企業家的價值取向、企業家的經營理念、企業家的管理思想三個方面。

1、「自利利他」與企業家的價值取向

「自利利他」的思想是佛教的一個重要思想,它貫穿于全部佛教教義之中,尤為大乘佛教所宣導,並集中體現于佛教慈悲心、菩提心[12]的論述中。大乘佛教要求佛教徒為他人和社會做貢獻,即在「自利」的同時要「利他」,並把「利他」作為修行的出發點和目的。「自利利他、自覺覺他、自度度他」的菩薩行成為大乘佛教修行的宗旨。大乘佛教「自利利他」思想的實踐,則集中體現在「六波羅密」[13]、「四攝法」[14]和「四無量法」 [15]中。

大乘佛教強調「自利利他」,反對違背菩薩道的「純自利」和「純他利」。《菩薩地持經》說:「違菩薩道者,應知應斷;順菩薩道者,應當修學。」[16]違背菩薩道的自利是「為己樂故,求財自用……是名純自利,應知應斷」[17]。完全為了自己的享樂和名利而求取錢財和修持佛法,而不是為眾生,這種自利是純粹的自私自利,是違背菩薩道的自利,應該斷除。佛經說惟菩薩行者得成佛,而修獨覺禪永不得成佛。違背菩薩道的利他,如「無因無果邪見布施,犯戒違背道為他說法」是「純他利」,「應知應斷」[18]。所以從「自利利他」思想我們看到佛教信仰根本上是兼濟天下而非獨善其身。如果企業家堅定「自利利他」的理念,把企業的願景實現建立在每個人的努力並引導眾人的共同努力基礎上,企業家的價值追求便會由追求「利潤至上」轉化成為追求「使命至上」。

自度度他、自濟濟人,這是佛教中「自利利他」的基本精神。作為社會組織構成之一的企業,其生產經營活動與社會大眾的利益息息相關。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應該自覺樹立「自利利他」的精神,把造福社會作為企業追求的終極目標。事實上,只有企業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實現了社會效益最大化,其自身利益才能夠得到可靠保證。不僅如此,樹立「自利利他」的企業家精神,真誠為社會大眾服務,還有利于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的發揮,提高企業的內在效率。企業發展的品質和速度不僅取決于資金和技術,從另一個角度講,更取決于掌握技能的人們的勞動態度、奮斗精神和崇高的價值取向。所以,「自利利他」的價值觀是企業發展的內動力,是人們做好各項工作和行為選擇的重要動力源。

總體來說,企業的成功依賴于企業特有的競爭優勢,而競爭優勢的支撐因素之一就是企業家精神。一種優質產品的上市,某種商業服務承諾的兌現,固然是企業追求「自利」的行為,但「自利」的效果卻完全取決于其受眾的滿意程度——即企業自身所獲利益的大小取決于「利他」的效果。現代企業的成功靠的就是合乎「自利利他」的經營理念及實踐。優秀的企業家精神,必然是「自利利他」精神的延伸,也是人間真善美精神的體現。因此,弘揚「自利利他」的企業家精神,有利于形成社會團結奮斗的凝聚力,有利于激發和引導人們積極的經濟創造行為,有利于建立一種經濟發展所必須的倫理秩序,從而保障社會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

2、「因果報應」與企業家的經營理念

經營理念(或稱經濟倫理精神[19])為企業家精神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倫理精神上承企業家的世界觀人生觀、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等形而上內容,下接企業家的實際功能、經營能力、管理方法等形而下內容,在整個企業家精神構成中具有中軸和橋梁的意義。

佛教主張世界是一個倫理報應的完美整體。業力因果,善惡報應[20],是佛教的基礎理論之一,其意旨被總攝于「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21]。最簡潔的表達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22],業有一種不導致果報決不消失的神秘力量,這叫作「業力」。[23]依照佛理而言,業雖然說是剎那滅了,但並非說等于沒有,而只是從現實存在而轉化為另一種形態,這種形態與存在于現在的不同,如物質的東西從質而轉化為能。故業力的剎那滅去,仍然一樣存在,只要遇到因緣會合,就會招感果報。如果因緣不和合,則果報不生,但業力則永久存在,這叫「業力不失」。

在《中阿含經?善生經》中,佛陀列舉了六種非法求財的方式:戲求財物、非時行求財物、飲酒放逸求財物、親近惡知識求財物、常喜妓樂求財物、懶惰求財物者為非法。在嚴格的意義上,個人自己創造了自己的命運,共同體的作為則造就了社會盛衰的價值觀。企業在為社會創造價值和財富的時候,也必然對社會產生影響,這是不可避免的。佛教信仰的「因果報應」觀正可以成為企業家開展經濟活動的精神動力和倫理規則。在 「因果報應」的理念指導下,企業家必然要采用敬業精神、競爭精神、創新精神和合作誠信精神等經營理念(經濟倫理)去指導經濟活動的開展。企業家的經營理念都與佛教意識形態中的超越性和神聖性密切相關,出于佛教超越性精神、理想的指引。

佛教因果報應思想給人們這樣的倫理承諾:善的品德行為必將能夠得到獎賞以及與它相應的福樂,而惡的品德行為必將嘗受惡果。佛教倫理的因果律認為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善因必產生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即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強調德行與幸福的一致性,「善自獲福,惡自受殃」[24]。在經濟倫理意義上,告訴人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必定要擔承一切身心行為的後果,以警示人們的道德自律。

3、「慈悲平等」與企業家的管理思想

企業是一個經濟組織,要造就高素質隊伍,要生產高品質產品,要創造高水準效益,就需要用一種積極的倫理精神,將大家團結在一起,凝聚在一起,形成有機的整體,形成強大的合力,激發企業員工的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這同時也會使社會對企業本身給予更多的信賴,有利于企業自身發展。慈悲,按照佛教通常的解說,慈是慈愛眾生並給予快樂,悲是悲憫眾生並拔除其痛苦,二者合稱為慈悲[25]。慈悲實際上就是憐憫,就是同情,就是愛,就是愛的純粹化。《大日經》云菩薩行要以「大菩提為因,慈悲為根本,以方便而至究竟。」「慈者,同與喜樂因果故;悲者,同拔憂苦因果故」[26]。佛教認為,慈悲是由自愛出發最後歸結為純粹的愛。由于對眾生的強烈的渴愛,而產生出憐憫之心,不僅能感受自己的痛苦,也能感受他人的痛苦,由此能夠以親切的友愛關懷眾生。 「自大悲無生之母,生一切諸如來。以是佛道修行之最初,以五停心治諸亂心,立慈悲觀對治嗔恚,修行漸進。或以四無量,或以信等十行等,皆不離此慈悲憐湣之念。復立悲智二門,表佛法之覺德,並以觀音象徵彌陀之慈悲門、普賢象徵釋迦之慈悲門。」[27] 「此慈悲諸善中王,一切眾生所歸依處,如日照晝,如月照夜,為人眼目,為人導師,為人父母,為人兄弟,同歸道場,為真知識,慈悲之親,重于血肉,世世相隨,雖死不離。」[28]

慈悲平等觀,要求這些有佛教信仰的企業家行四攝法[29],四攝在行為上的攝化企業的員工,讓員工和企業保持共同的願景、價值觀、使命;行四攝時尚須以四無量心為根本,這四無量心是:慈無量心,與人以樂;悲無量心,拔人之苦;喜無量心,見人離苦得樂而生歡喜心;舍無量心,怨親平等,舍憎舍愛,無有執著。有佛教信仰的企業家管理最理想的管理境界就是在慈悲平等觀理念的基礎上,以菩提心為因、慈悲心為懷、以般若智為導,結合「四攝法」和「四無量法」的管理。

佛教信仰的慈悲平等觀自然要求企業家在經營活動中具備合作、誠信的精神,有社會責任感,關注人們的切實生活,不凌駕和孤立于社會大眾之上,真實為社會大眾服務;在企業內部則應以上下平等的理念調動和團結員工激發他們積極性、創造性。這些都有利于企業自身的發展和企業效益、社會效益這二重效益的實現。佛教信仰的慈悲平等理念無疑是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並轉化為一個企業經營行為的進而管理的重大理念支撐。

三、結語

具有佛教信仰的企業家在經營實踐中,「以菩提心為因」,「以慈悲心為懷」,「以般若智為導」, 發「四無量心」,胸懷 「四弘誓願」,去惡修善,堅忍精進,踐行「四攝法」和 「六波羅密法」,綻放出了卓越的「佛教特色」企業家精神,體現了「自利利他」的大乘菩薩精神。而這種融合了中國傳統文化精髓和現代經濟社會特質的企業家精神,正是中國企業家群體學習的共同財富,也是我們這個時代值得珍視的寶貴財富。

通過引導和推廣中國佛教信仰來培育和構鑄現代中國企業家精神,由此促成大批優秀企業家的成長,進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繁榮與社會的和諧發展,這正可以成為建立和健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精神文明建設可資借鑑的重要途徑,對于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2] 《過去現在因果經》第三卷,《大正藏》第三冊,第642頁中-643頁下。

[3] 早期吠陀時代(西元前1500 ̄前1000年)以游牧經濟為主,晚期吠陀時代(西元前1000 ̄前600年)則以農業經濟為上。

[4] (1)、金屬貨幣:「爾時東方弗于逮諸工,以金缽盛滿銀粟,銀缽盛滿金粟,其往至轉輪王所白言,天王來大善,東方諸城國界,宣樂熾盛安隱,五谷豐熟,人民眾多,珍寶眾多,工巧者饒,明月珠玉琉璃、白象馬牛羊奴牌米谷豐饒,倉庫儲滿。」(《大正藏》,第1冊,第281頁上);(2)、商隊:「二城中間道側樹下靜默而坐,時有五百乘車經過其邊,車聲轟轟覺而不聞。(《大正藏》,第1冊,第19頁上)」;(3)、借貸「若有欲人貧窮,舉貸他家財物,世中舉貸他家財物為大苦耶……若有欲人舉貸財物,不得時還曰長息,世中長息為大苦耶……若有欲人長息不還,財主責索,世中財主責索為大苦耳卜……若有欲人財主責索,不能得償,財主教往至彼求索,世中財主數往至彼求索為大苦耶……若有欲人,財主數往至彼,求索彼故不還,便為財主之所收縛,世中為財主收縛為大苦耶……彼雖多有金銀琉璃水精摩尼白坷螺壁珊瑚耽拍瑪瑙娥謂碎碟碧玉赤石瓏珠,然彼故貧窮無有力勢」(《大正藏》,第1冊,第614頁上);(4)、儲蓄與投資:「後求財物己,分別作四分:一分作飲食,一分作田業,一分舉藏置,急時赴所須,耕作商人給,一分出息利。」(《大正藏》,第1冊,第642頁上)。

[5] 《雜阿含經》第4卷,《大正藏》第2冊,第23頁上-23頁中。

[6] 《中阿含經》第33卷,《大正藏》第1冊,第639頁中。佛陀說明了六種非法求財的方式。

[7] 《中阿含經》第33卷,《大正藏》第1冊,第639頁中一640。頁上。

[8] 《中阿含經》第60卷,《大正藏》第1冊,第802頁上。

[9] 《優婆塞戒經》第5卷,《大正藏》第24冊,第1061頁。

[10] 《六十華嚴》,《大正藏》,第9冊,第461頁中—461頁下。

[11] 《妙法蓮華經玄義》第1卷,《大正藏》,第33冊,第683頁。

[12] 菩提心的內容主要有:①、願菩提心。首先要發大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如發四弘誓願,阿彌陀佛在因地時發有四十八大願,藥師佛發有十二大願,普賢菩薩發有十大願等皆屬發上求下化的願菩提心。這說明具有偉大的抱負,弘深的誓願,是行菩薩道的先決條件;②、行菩提心。願菩提心還只是發心,還沒有落實到實踐中去,必須要和六度四攝密切結合才能達到上求下化的目的,此即行菩提心。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二者是相輔相成的,願菩提心側重于起信發願,行菩提心側重于深悲利他。

[13] 「六波羅密」又稱六度,是指六項度脫諸惡,使自己到達佛果彼岸的德行,客觀上也是利益眾生的。布施度慳吝,持戒度犯惡,忍辱度嗔恚,精進度懈怠,禪定度散亂,般若度愚癡。菩薩利他之法主要是學習五明,廣行四攝。五明是內明、聲明、因明、醫方明和工巧明。

[14] 四攝法即:布施以資財饒益眾生,令生歡喜;愛語是慈愛說法,導其向善;利行是施設方便,利濟其行;同事是和光同塵,以身作則。

[15] 簡稱「慈、悲、喜、舍」,是佛菩薩為普度無量眾生,令離苦得樂,所應具有之四種精神和情懷。《大般涅槃經》解釋說:「為諸眾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欲與無量利樂,是名大悲;于諸眾生心生歡喜,是名大喜;自舍己樂,施與他人,是名大舍。」《大正藏》,第12冊,第454頁。

[16] 《菩薩地持經》第1卷,《大正藏》第30冊,第890、891頁。

[17] 《菩薩地持經》第1卷,《大正藏》第30冊,第890、891頁。

[18] 《菩薩地持經》第1卷,《大正藏》第30冊,第890、891頁。

[19] 從社會生活的一般意義而言,經濟倫理是指在社會發展中產生並約束和調節人們的經濟行為及其倫理規范和道德精神的總和。經濟倫理既是調節人們之間經濟利益關系的行為規范,也是主體把握社會生活的實踐精神。

[20]「業」,古代釋為「造作」,現在可以解釋為活動或實踐。「報」指報應。佛陀認為業力是眾生所受果報的前因,是眾生生死流轉的動力。眾生的行為和支配行為的意志,從本質上說是業力。做一件事情,一般是先有心理活動,是意業;後發之于口,是口業;表現于身體上的行動,為身業。任何思想行為,都會給行為者本人帶來一定的後果,這後果叫作「報應」或者「果報」。

[21]《雜阿含經》,《大正藏》第2冊,第67、551、353頁。

[22]《菩薩瓔珞經》,《大正藏》第16冊,第78頁。

[23] 業力是連接因果報應的紐帶。業,體現著力量和作用、功德和過失。佛經中把業力比喻為種子,如草木的開花結果,雖然凋謝枯萎了,但種子還會生芽生枝而發葉結果;或比喻為如香薰「習」,像藏過名香的盒子,香雖已取出,但盒子里還有香氣一樣,因此以後大乘佛學有以此成立為「種子說」或「習氣說」。

[24]《長阿含經》第1卷,《大正藏》第1冊,第181頁。

[25] 佛教宣揚「三緣慈悲」的思想,把慈悲的物件定為三種,進而歸結為三類慈悲。慈有三種:一、眾生緣悲,緣苦眾生,欲為濟拔。……觀諸眾生十二因緣生死流轉,而起悲心。……二、法緣悲,觀諸眾生俱是五陰因緣法數,無我無人,而起悲心。……三、無緣悲,觀諸眾生五陰法數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慈亦有三:一、眾生緣慈,緣諸眾生,欲與其樂。二、法緣慈,緣諸眾生但是五陰因緣法數,無我無人,而起慈心。三、無緣慈,觀一切法畢竟空寂,而起慈心。

[26] 《十地經論》,《大正藏》,第26冊,第134頁。

[27] 《十住毗婆沙論》第1卷,《大正藏》,第26冊。

[28] 《慈悲道場懺法》第1卷,《大正藏》45冊,第922頁。

[29] 四攝,詳稱「四攝法」、「四攝事」、「四事攝法」。為菩薩攝引眾生歸向佛道德四種方法,因此四法能攝化眾生,故名四攝法。「攝」有引導、攝受之義。四攝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是菩薩攝受眾生時所堅持的四種方便法門。所謂「巧把塵勞作佛事,善知方便度眾生」,即是此意。

第五世多智欽·龍洋

中國佛教協會理事、青海省佛教協會常務理事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