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然上人文鈔 法語篇 九、三心料簡及法語
三心料簡及法語 先,《觀經疏》第四〈散善義〉云:「惡之雜善,不可生彼淨土。」是以云:「定即息慮以凝心,散即廢惡以修善;回斯二行,求願往生。」
又,云:「上輩上行上根人,求生淨土斷貪瞋。」
然則今此「至誠心」中所嫌虛假之行者,余善雜行也。三業精進雖勤,內心貪瞋邪偽等之毒性雜故,名雜毒之善,名雜毒之行,云「不可往生也」。
是以《往生禮讚》「專雜二行得失」之中,「雜修之失」云「貪瞋諸見煩惱來間斷」,故回此等雜行,直欲生報佛淨土者,此必不可也。然以身口二業為外,以意業之一為內者,謬誤也。既云「雖起三業」,豈除意業乎!又虛假者、誑惑者,亦謬誤也,既云「苦勵身心」,又云「日夜十二時急走急作,如炙頭燃者」,云何假名之人如此哉!正是雜行者也。
次,所選取之真實者,本願之功德,即正行念佛也。是以云:「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是以今文云:「正由彼阿彌陀佛,因中行菩薩行時,乃至一念一剎那,三業所修,皆是真實心中作。」由阿彌陀佛因中真實心中作行,不雜毒惡之善,故云「真實」也。其義以何得知?次之釋云:「凡所施為趣求,亦皆真實。」此之真實施者,施與何人?「深心釋」之中,第一之釋云「罪惡生死凡夫」,施此眾生也。造惡之凡夫,即是憑此真實之機也;云何得知?第二之釋云「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等文,如此可知也。
五種正行中之「觀察門」者,非十三觀之定善;散心念佛之行者,對極樂之莊嚴,想象欣慕心也。
釋「回向發願心」之初云:「真實深信心中迴向」者,是此三心中之迴向心也。「過去今生諸善」者,三心以前之功德,改為回向極樂也;非云三心之後行諸善也。
白道之事
「雜行中之願往生心」者,雖是白道,被貪瞋水火所損,以何得知?釋云:「迴諸行業,直向西方也。」諸行往生之願生心之白道也。
次「專修正行之願生心」者,名「願力之道」也,以何得知?「仰蒙釋迦發遣,指向西方,又藉彌陀悲心招喚。今信順二尊之意,不顧水火二河,念念無遺,乘彼願力之道,舍命以後,得生彼國。」此之文是也。
「正行」者:乘願力之道故,完全不被貪瞋水火損害,是以譬喻中云:「西岸上有人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于水火之難。﹄」合喻中云:「言西岸上有人喚者,即喻彌陀願意也。」
專修正行人,不可恐貪瞋煩惱也,乘本願力之白道,豈容被火焰水波所損哉!
1判定根機之事
淨土宗弘于大原談論時,法門比較,則互角難分勝劣;根機比較,則法然為勝。
言「聖道門雖深,不契今之機;淨土門似淺,易契今之機」時,人皆信伏。
2定善義之中,「自余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之事
諸行與念佛比較時,若言「念佛勝,余行劣」者,更加諍論不絕也但言「念佛是本願之行,諸善非本願之行」時,則真言、法華等甚深微妙之行,亦全非比較也。
若知此旨,則可談論比較之義。
3一法攝萬機之事
第十八願云:「十方眾生」者:十方之眾生皆無遺漏,包含于我願之內也。法照禪師云:
彼佛因中立弘誓 聞名念我總迎來
不簡貧窮將富貴 不簡下智與高才
不簡多聞持淨戒 不簡破戒罪根深
但使回心多念佛 能令瓦礫變成金
此文之意者:雖我身貧窮不造功德,下智不知法門,破戒而犯罪障,便思回心多念佛也。
4善人尚且往生,何況惡人之事
彌陀本願不為以自力可離生死,有方便之善人而發,乃哀愍極重惡人,無他方便輩而發。
然菩薩賢聖亦付之而欲求往生,凡夫善人亦歸此而願得往生;何況罪惡凡夫,尤應憑此他力也。
不可錯領解而住邪見。
彌陀本願者:「本為凡夫,兼為聖人」也,應善加體會,詳明此理。
5惡機往生之事
「有惡機一人,為使此機之往生,是本願之意。」學而至于得知此理,謂之善學淨土宗也。
淨土宗者:以惡人為基準,而兼攝善人也;
聖道門者:以善人為基準,而兼攝惡人也。
6善惡機之事
念佛之人,唯以天生之根性:善人即以善人,惡人即以惡人,本來之賦性。此乃入念佛之故,初不言持戒破戒也,唯以本來之體性。
7造惡之機念佛之事
造惡之身故念佛也,非籌量造惡而念佛也,應知。
8無戒定慧者,應念佛之事
雖然戒定慧三學全具,不修本願念佛者,不得往生;
雖無戒定慧,一向稱名,必得往生。
9無智為本之事
凡聖道門者:極智慧離生死;淨土門者,還愚癡生極樂。
故趨聖道門之時:瑩智慧,守禁戒,淨心性以為宗。
然入淨土門之日:不憑智慧,不憑戒行,不憑心性;唯自視為無益,無智之人,憑本願願往生也。
又云:法然雖念佛,與一文不通之男女齊等,多年來修學之智慧,一分亦不憑也。
10無智之人亦具三心之事
一向心念佛,往生無疑之思,即三心具足也。
一向心者,至誠心也。無疑者,深信也。思往生之心者,回向發願心也。
11知我身具三心之事
如《大經》說,既發「歡喜踴躍」之心,可知是具足三心之徵也。
「歡喜」者:思往生決定故,歡喜之心也。
嘆往生不定者,未發三心之人也。不發三心,故無喜心,是則致疑故嘆也。
12本願成就之事
念佛者我所作也,往生者佛所作也。
往生乃由佛力所賜,卻于心中種種籌量,是自力也。
唯須稱名待來迎也。
13若存若亡之事
乘本願謂之「存」,下本願謂之「亡」也。「乘」有二義,「下」亦有二義:謂造惡業之時,與發道心之時也。
造惡業時之下者:如此造惡之身,雖念佛,往生不定。作此想者,即是下也,此謂之「亡」。
發道心時之下者:如此發道心而念佛,必定往生;若無道心,則雖念佛,往生不定。以道心為先,本願為次。作此想者,即是下也,此謂之「亡」。
造罪業時之乘者:如是造罪,必墮地獄;乘此本願之故,雖造惡身,決定往生。作此想者,即是乘也,此謂之「存」。
發道心時之乘者:如此之道心,不始于今日,我過去世生生發,然未離生死之故,知道心不能救我,唯佛願力能救我。因而不顧有道心無道心,唯須稱名號,生淨土。作此想者,即是乘也,此謂之「存」。
譯注:曇鸞祖師《往生論注》云:「信心不淳,若存若亡故。」
14無外雜緣,得正念故之事
此見他大善,我心無怯弱也。
假令見法勝寺九重之塔,我雖不立一寸塔,而無不安之心也。
又拜東大寺之大佛,我雖不造半寸佛,而無卑下之心也。
稱名之一念,得無上之功德,決定往生,如是思定者,謂之「無外雜緣,得正念故」也。
如此信者念佛,與彌陀本願相應,與釋迦教無相違,隨順諸佛證誠也。
雜行十三失,以此義可得知也。
譯注:善導大師《往生禮讚》云:「若能如上,念念相續,畢命為期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何以故?無外雜緣得正念故,與佛本願得相應故,不違教故,隨順佛語故。」(下文尚有列出十三故,即十三失,從略。請參閱《選擇本願念佛集》十八頁。)
15專修、雜修之事
余行可修而不修,作此想者,「專修心」也。
余行殊勝,然我不堪,作此想者,雖不修亦是「雜修心」也。
16行者之生處,依心行之事
但念佛者生極樂國,但余行者生懈慢國也。
然念佛余善兼行者亦有二:念佛之邊心重,而雜余行者生極樂;余行之邊心重,雖以念佛為助,生懈慢國。
17前念命終,後念即生之事
前念後念者,此命盡之後受生之時分也;非是行之念,往生者稱名也,稱名者正定之業也。然則稱名命終者,正定之中而終者也。
18平生.臨終之事
于平生念佛,往生不定之思者,臨終念佛亦不定也;以平生念佛,決定思者,臨終亦決定也。
19一念信心之事
取信于一念,盡行于一生。
疑一念往生者,即多念皆疑念之念佛也。
一期終之一念者一人往生,況一生之間積多念之功,豈不遂一度之往生乎!
每一念有一人往生之德,何況多念無一往生哉!
20乃至一念,即得往生之事
我等非「一念」之機,「乃至」之機也。
又「乃至十念」亦如此,吾等非「十念」之機,「乃至」之機也。
釋(注:善導)謂之:「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
如此,吾等非「下至十聲」之機,「上盡一形」之機也。
譯注:第十八願言:「乃至十念」。願成就文言:「乃至一念」。
21阿彌陀經一心不亂之事
「一心」者:心一于何事乎?一向念佛者,阿彌陀佛心與我心成為一體也。
如天台《十疑論》云:「如世間慕人能受慕者,機念相投,必成其事。」慕人者:阿彌陀佛也,戀者:我等也。
既心發一向念阿彌陀佛,則早與佛心成一體也。故云「一心不亂」。
不可移念于上之「少善根福德因緣」也。
22阿彌陀經善男子善女人之事
此成「執持名號」之身故,云「善男子善女人」也。
如下品上生,是一生十惡凡夫,最後一稱時,被讚為「善男子」,其實本機者,五濁惡世惡時之眾生也。
是以《觀念法門》釋《阿彌陀經》之此文云:「若佛在世,若佛滅後,一切造罪凡夫。」
23阿彌陀經難信之法之事
此罪惡凡夫,依「但稱名,得往生」之事,眾生不信也。故釋迦、諸佛懇切證誠也。
24五決定往生之事
一、彌陀本願決定也,
二、釋迦所說決定也,
三、諸佛證誠決定也,
四、善導教釋決定也,
五、吾等信心決定也。
以此義故,決定往生也。
25請用念佛之事
趣他請,修念佛者,有三種利益:
一、自行勇猛也,二、助檀那願念也,三、為能成眾利益也。
功德有體用之二:體留自,用施他。
妙樂大師云:「以善法體,不可與人。」此是釋「願以此功德」之文也。